亚洲数字资产金融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本着:“建立新的数字财富观,让我们创造一个自由、公平、美好的世界。”的愿景。基于:“传播、创新、沟通、自律、公益、发展”的使命。秉承:“自由平等、包容共存、去中心化。”价值观,在建会之初,就一致达成共识,要把本会的财务管理建构在比特币blockchain技术之上,做到预算全网透明、每笔全网公开、账务永可追溯的原则进行本会的财务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法规及《亚洲数字资产金融协会章程》等制定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会所众筹的比特币和其他合法财产是属于全体会员的数字资产,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侵占、私分、调拨或挪作他用.协会众筹的币随其波动,一般不进行保值操作,除非理事会投票超过2/3 允许。协会筹得的资金不允许投资.
第四条 行政费用和活动费用分开 每月行政和活动预算以法币来定 预算以当时数字货币的法币价格为准.财务监督归属本会监事会领导。
第三章 财务管理架构与模式
第五条 财务管理由1至2名熟悉比特币等数字资产管理的资深会员组成,首席财务官由本会当年理事会委任,对本会理事会负责。首席财务官负责执行理事会的财务预算,定期把币打给秘书处数字资产钱包,并每笔根据预算在blockchain上留言记账,永可追溯。
第六条 本会理事会秘书处司库作为出纳员负责秘书处的财务收支管理与核算,把首席财务官打来的币马上转化成法币,进行活动支出,并以报账方式向首席财务官进行资金收支结算,根据币价的波动情况多退少补。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首席财务官职责:为当年理事会成员,经理事会授权,接受理事会的领导,负责按照理事会的预算按期给秘书处打币,并最后结算,多退少补。
负责组织财务管理运作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相关制度流程建设,提案到理事会投票通过,形成制度。
向理事会提交年度预算(分活动预算和秘书处行政预算)和调整建议,并配合会长在理事会通过预算。
参与涉及经济利益的决策,协助组织各项大宗采购(包括物品采购与制作项目承办采购等)的招投标工作。
定期向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状况,协助理事会做好财务换届交接工作。
完成理事会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财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协助首席财务官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活动预算和秘书处行政预算)。
参与年度经费预算执行。
协助监督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情况实施审计(分活动经费和秘书处行政经费)。
协助首席财务官制定、修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交理事会审议。
定期向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状况,协助理事会做好财务换届交接工作。
完成理事会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秘书处的会计和出纳原则上为受薪专职人员,其余财务管理人员为本会会员。财务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30天向上一级相关财务机构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章 预算管理
第十条 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分活动预算和秘书处行政预算)。财务收支预算必须在本会年度开始之初编制,其主要依据为当年度工作与发展计划要求,预算包括行政经费预算和服务经费预算。前者是本会用于行政管理相关费用预算;后者是开展数字货币和资产公益服务活动的相关经费预算,两项收入来源主要为会员捐款、众筹和适当服务的收入等。
第十一条 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原则:以收定支、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第十二条 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确定与调整变动必须提请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由首席财务官负责执行,并负责把每笔币的支出在blockchain上留言,永可追溯。
第六章 众筹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 收入是指本会众筹和开展业务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和数字资产。包括众筹币、会费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资助、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产生的收入、利息和其他收入(如:贺金、罚金等)。
第七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本会日常管理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遵照执行。每月行政费用由首席财务官根据月初币价打币一次,由秘书处出纳马上转化成法币。
第十五条 所有支出范围必须遵循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符合本会业务活动范围。每一笔支出必须有预算依据,每笔打给秘书处的币都必须在blockchain上留言记账,永可追溯,严禁非预算打币和不按审批流程支出。
第八章 单据与票据管理
第十六条 本会秘书处指定专人会计集中管理各类票据,包括财政统一票据、联会资金往来统一收据、支票、电汇单、网银收支记录单据、POS机底单、银行对账单、出入库单据、各类支出单据与合同、经费审批单据等。需建立票据管理、登记领用制度,联会统一管理和制作的票据采用以旧换新制度。
第九章 数字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资产是指联会及各地区拥有或者可支配使用的数字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第十八条 原则上本会只有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数字资产、法币现金、各种存款、应收、预付款项和库存物资用品等。行政或活动需要的大型资产(如IT设备、办公室、车辆等)原则上租用。
本会活动用品、办公用品、会员礼品、奖励用品、捐赠物品等非固定资产采购与制作,必须按照预算原则、网购原则、票据齐全原则进行。
第十九条 任何个人不准借用公款、物资或其他数字资产,严禁个人挪用、占用组织任何本会数字资产。
第十章 负债和净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负债是指本会承担的能以法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和应缴款项(含有价物资)等,秘书处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并及时清理和结算。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和财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国家会计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首席财务官负责根据每次支出的币价进行多退少补清算。
第二十二条 财务人员在编制凭证前应按有关规定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准确、合规性。电子原始凭证,须有经办人署名。
第二十三条 会计帐薄必须按规定设置、使用,记账方法和规范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是反映本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报告。秘书处应根据核算截止点、目的和需要不同,按不同类报表和要求编报,并按要求报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说明和工作总结报告等。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会计报表应由制表人、首席财务官、秘书长和会长审阅并签名盖章后存档,要求报表按规定装订整齐,报送及时,并提交相关报表编制说明文字报告和电子版。
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处必须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预算、财务计划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各种会计资料进行审查、核对、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归档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有关电子文档、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做好相应管理。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与财务清算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理事会批准宣布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在监督委员会监督指导下,按有关规定组成财务清算机构并负责财务清算工作。清算机构制订清算方案,依法对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债权、债务清单,做好财产、资金、物资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依法注销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用于发展与联会目标和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亚洲数字资产金融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亚洲数字资产金融协会创始会员投票签名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草案投票投票截至日期 2015/3/31
DACA 区块链协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简 介
为了进一步团结以中国大陆为主的亚洲区块链圈内人士,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国内的发展,促进区块链技术在不同领域的交流,区块链领域的机构和专业人士BTCC、OKCOIN、火币网、比特大陆、元宝网、BTCTRADE 和杨林科、韩锋、廖翔、胡洪杰等)于 2014 年 9 月共同发起成立了 DACA 区块链协会(英文:DigitalAssets Coalition Asia(BlockChain))。致力于推广区块链为代表的创新技术及其应用的联合组织。同时也为了给关注区块链业内外人士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
第二条 协会愿景使命
协会愿景是建立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新的价值观,创造一个更加自由、公平、美好的世界。
协会使命是传播、创新、沟通、自律、公益、发展
第三条 协会任务
1、代表最早发端于比特币区块链的币圈投资人、创业者、矿工和研究开发人员利益诉求,为大家发声,凝聚币圈力量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2、在全国各个高校定期举行区块链技术的沙龙会议,培养大学生对技术创新的兴趣,引导学生注重创新和协作精神的培养,增加大学生对区块链技术的了解。
3、积极参与国内外各个机构及研究所的区块链研讨会议,扩大协会影响力,同时也宣传我们对区块链技术的理解。
4、集思广益,定期组织以“区块链”为主题峰会活动或下线交流会。
5、组织和奖励中国社区高级程序员积极参与区块链底层技术开发。
6、保持和政府背景的其他区块链协会的友好沟通。
7、向其他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宣传普及区块链知识,推广区块链应用。
第二章 协会会员组成
第四条 会员范围
凡具有热爱区块链技术,愿意为区块链技术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向本会捐献最低 0.1 比特币者(创始会员除外),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的成员。
第五条 会员基本任务
1、必须遵守本协会管理规定,执行本协会决议。
2、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维护本协会声誉,不得做有损协会名誉的事情 ,如有违反,经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批准,该会员会被除名。
4、积极宣传区块链,积极推广区块链应用及发展。
第六条 会员基本权利
1、对协会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2、在协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3、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4、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享受优先受到服务的权利;
5、会员如果需要以本协会的名义举办活动,需要经过协会理事会的批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
本协会采取去中心化民主决策的原则
第八条 机构设置及职责介绍
1、本协会设协会理事会,由理事会领导协会的全面工作,机构理事由每年参加协会比特币募捐达到下限的机构派代表担任,如果中间需要有机构申请进入理事会,除满足比特币募捐条件外,需理事会半数以上同意。个人理事经本人同意,会员选举。机构理事和个人理事要占协会理事会的各半,同时,协会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聘请独立理事一名。
2、同时协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
3、会长由本会会员投票在机构理事会成员中选举,副会长由由本会会员投票在个人会员中选举。
4、秘书长由当届理事会投票决议聘任,若非当届理事则列席理事会议,无投票权。副秘书长和秘书处由秘书长得到理事会授权后组织选任。秘书长和秘书处任期和当届理事会同。
5、会长负责协会的常务决策,会长向理事会汇报工作,对外代表协会开展各种活动,不断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6、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进行日常的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的各种工作
7、秘书长向会长和理事会负责,肩负本会日常运营和工作开展。
第四章 协会常务管理
第九条 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协会的理事会议,总结全年的工作
2、定时召开例会,由会长负责组织召开,讨论协会的一些具体事务
3、理事会成员有权提议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协会的事宜
第五章 协会的选举
第十条 协会任期
1、协会理事会成员,任期一年
2、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一年。
3、协会会员每年至少参加协会活动或投票一次,否则自动退出协会。
第十一条 选举办法
1、协会任职人员任期到后,举行协会选举工作,每个协会会员一票进行选举
2、如果任期未到,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的人员通过,可以重新选举协会任职人员
第十二条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 DACA 区块链协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